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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屯故事Story of TTPC

禱告與信仰的省思—為癌症病人的禱告

  親愛的朋友,這是長期來我一直在思考的切確問題,讓我們一起來想想:面對一位住半年時間的醫院,被多所醫院下達病危通知書,最後被醫院停藥拒絕治療等待死亡的人,我們要如何為他禱告呢?每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有一個至高無上的權力,那就是來到神面前為自己禱告,也為別人代禱。而在為人代禱的事上,常常是為別人的身體疾病得痊癒來禱告,偶爾也會為癌症病友禱告,請問:當我們在為癌症病友禱告的時候,是求神接走他?求神醫治他?或是求神看著辦?哪一種禱告方式可以彰顯神的榮耀,減輕病人的疼痛,同時也讓病人感到溫暖?

  弟兄姐妹們,面對這樣的情況,請設身處地的想一下,什麼才是癌症病人真正需要的禱告?如果躺在床上的癌症病人是我們,別人來為我們禱告,求神讓我們早點離開,我們的感受會如何呢?對於多數病人與家屬來說,他們需要的,其實是「安慰、信心與醫治的恩典」,不是輕描淡寫的例行禱告,更不是送行的禱告,而是需要弟兄姊妹用愛與恆切依靠神的心,盼望神來醫治病人!

  聖經告訴我們:「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」(羅馬書14:23)。我們要相信神的大能!當我們不敢為癌症病人求得醫治的時候,是否是我們心中已認為癌症病人不能好呢?為什麼不敢為癌症病人求得醫治來禱告呢?耶利米書29章11節告訴我們:「 神向我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,而非降災禍的意念。」如果我們為癌症病人禱告的時候,不敢全心的為病人求平安、求醫治,這難道不是我們的信心不足嗎?

  另一個讓我們害怕為癌症病人禱告求醫治的原因,可能是我們擔憂如果滿懷信心的為病人禱告求醫治,而病人最後卻離開了,這豈不是羞辱神的名嗎?親愛的弟兄姐妹們,我們可以想想:如果病人禱告後離世就會使神的名受羞辱,那麼,神為了讓自己的名不受羞辱,豈不是要讓基督徒的肉身永遠活著嗎?其實,身為基督徒,為病人禱告是我們的義務,而使病人得醫治則是神的主權。作為代禱者,我們應該盡到本身的義務,其他的則交託給神。在病人尚有一口氣在的時候,我們應該竭盡全力地為病人禱告,就像大衛一樣為他與拔示巴所生的孩子禱告,直到神的旨意顯明為止!

  神是榮耀的神,祂的名永遠是榮耀的,不會因為祂沒有做某些事而降低榮耀,也不會因為祂做了某些事而增添榮耀。但是當我們在世上藉著禱告而彰顯神的大能的時候,卻能讓世人看見神的榮耀,如果我們求都不敢,那麼如何彰顯神的榮耀呢?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我所作的事,信我的人也要作,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,因為我往父那裡去。」(約翰福音14:12)因此,我們只要靠著神的應許,仰望神的大能,勇敢的為癌症病人禱告吧!

校稿:林志翰弟兄
上架:傅怡涵姊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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